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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市区文明交通志愿者招募公告
时间:2016-03-23 08:59:00      来源:宿迁文明网

为全面推进我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壮大交通管理社会化力量,促进我市文明交通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服务,市创文办、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志愿者总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文明交通志愿者。

一、招募数量 

招募市区文明交通志愿者120名。

二、招募时间 

2016年3月23日—4月10日。

三、招募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2、自愿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有奉献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

4、具备与所参加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5、年龄在3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四、服务时间与区域 

服务时间为每周工作日上、下午各一次,分别为上午8:00-9:00,下午5:00-6:00,实行夏令时期间上午时间不变,下午调整为5:30-6:30,遇雨雪等恶劣天气另行调整,特殊节点或特定时段根据任务情况安排并延长服务时间。服务区域主要为城区主要交通路口、汽车客运站和部分重点公交站台。

五、主要任务 

1、根据安排,定期到交通重要路口、路段,协助交警、协警疏导交通,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文明交通劝导;

2、配合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深入社区、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

3、掌握道路交通快速疏导、交通秩序快速维护、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要点,协助交警、协警维护道路交通管理;

4、结合实际,提出改进道路交通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合理化建议。

六、享有的权利 

1、参与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2、接受与文明交通服务有关的教育培训;

3、对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4、自由退出文明交通志愿者组织;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七、履行的义务 

1、遵守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的相关规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安排的各项工作;

2、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3、自觉维护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和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声誉、形象;

4、不得以文明交通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5、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激励与保障 

1、此次招募的文明交通志愿者每月可以获得400元服务补贴,并根据服务实效另给予200元以内的绩效奖励,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2、免费获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3、享受《宿迁市注册志愿者礼遇回馈20条》规定的相关礼遇回馈制度。

九、工作要求 

1、文明交通志愿者上岗需穿戴“文明交通志愿者”马甲、志愿者帽,佩带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证等;

2、文明交通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由现场执勤交警当场予以确认;交警不在现场的,由志愿者服务队指定的负责人予以确认。

十、报名方式 

参与报名需提供电子和纸质报名表各一份,其中:电子报名表(见附件)请填写好后发送至邮箱:sq84358919@163.com;纸质报名表需征求所在单位或社区意见并盖章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地址:

1、宿迁市创文办,宿迁市洪泽湖路151号(交通局老楼)1209室,联系电话:84368711;

2、宿迁市志愿者总会,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522室,联系电话:84358353。

附件:宿迁市文明交通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宿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宿迁市公安局

共青团宿迁市委

宿迁市志愿者总会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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