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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13 09:14:00      来源:宿迁文明网

  各县(区)文明委,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文明委部署,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做好我市相关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各级单位积极投身评选活动,扎实推进道德风尚高地建设,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二、现有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复查确认

  1.复查对象

  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乡镇标兵、文明村标兵、文明单位标兵、文明社区标兵以及江苏省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社区。

  2.复查程序

  (1)单位自查。复查对象根据2016年版江苏省文明乡镇、文明村测评,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测评体系和文明校园相关标准(请登录“宿迁文明网” http://jssq.wenming.cn通知公告栏下载)进行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一票否决”问题。符合标准、条件的,向所在地文明委提交三年创建工作总结、提出保留荣誉称号的申请;市直单位向市文明委提出申请。

  (2)县区复查。各地文明办依照相应测评体系(标准),分别对管辖权内申请复查的现有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逐一复查审核。重点是以下三个方面:①存在“一票否决”问题;②创建工作滑坡严重、失去示范引领作用;③由于撤销、重组、分立、合并等原因,原村镇、单位、社区主体不存在。对于存在前两种情况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对于存在第三种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其荣誉称号自行终止。

6月23日前,请各县(区)文明办将总体复查报告和复查申报表(请登录“宿迁文明网” http://jssq.wenming.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送市文明办。

  (3)市级复核。市文明办依照相关标准,对市直现有的文明单位逐一复查,并组织对各县区复查后继续推荐的单位、村镇、社区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暗访复核,经市文明委同意后报省文明委申报复核。

  (4)省级抽查。省文明办组织对申报复核拟保留荣誉称号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进行资料再审核和抽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保留,其中对现有省级文明单位中的学校,改确认为文明校园;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荣誉称号。

  三、新一轮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推荐申报

  1. 推荐范围

  连续两届以上获得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称号的,具备2013-2015年度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申报资格。从本届起,组织评选江苏省文明校园,列入文明单位序列。其申报、推荐、考核程序与江苏省文明单位相同,评选标准和测评细则请登录“宿迁文明网” http://jssq.wenmin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各县(区)按照上届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数量30%的上限推荐本届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候选名单,其中文明单位要按照1:2:1的原则兼顾社区、学校、两新组织的结构比例。各县区在自身组织的复查过程中确定取消或自行终止荣誉称号而空出的名额,可向市文明办等额递补推荐,不占用新推荐名额。

  2. 评选条件

  按照2016年版有关测评体系(请登录“宿迁文明网” http://jssq.wenming.cn通知公告栏下载)相关标准及测评细则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推荐。凡存在“一票否决”情况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3. 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参评。凡申报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的,要在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自测的基础上,向所在县(区)文明办提出书面参评申请,并填报申报表(请登录“宿迁文明网” http://jssq.wenming.cn通知公告栏下载)。市直单位直接向市文明办申请。

  (2)县区择优推荐。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应测评体系,由县(区)文明办对申报村镇、单位(社区、校园)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择优报县(区)文明委批准后,分别在所在村镇、单位(社区、校园)醒目位置和县(区)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后,6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文明办推荐。

  (3)市级测评公示。市文明办依照相关标准,对市直和各县区推荐的单位、村镇逐一测评,根据综合得分高低和省定名额,确定入围名单,并经市媒体公示后,向省文明办推荐。

  (4)省级审核抽查。省文明办组织对被推荐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进行资格再审核,并组织实地抽查。根据资格审核和抽查结果,提出候选名单,并组织省级媒体统一公示后报省文明委审定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评选工作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道德风尚高地建设,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有序进行。

  2.严格标准程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复查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创建工作基础扎实、成效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村镇、单位(社区、学校)评选出来。

  3.坚持以评促创。要以此次评选表彰为契机,鼓励、动员更多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级各类学校参与创建活动,扩大文明创建的社会覆盖面。

请各县(区)文明办、市有关部门将推荐报告、复查报告和推荐申报表、复查申报表按照规定填报、盖章后,扫描制作成PDF格式文件,于6月23日前报纸制材料并发电子邮箱(sqxc2008@126.com)。联系电话:84368705。

  附件:

附件1:江苏省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测评体系》.doc 

  附件2:江苏省文明校园测评标准

附件3: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复查申报表、推荐申报表.doc 

 

宿迁市文明办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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