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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和宿迁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开始啦
时间:2019-06-25 16:08:00      来源:宿迁文明网

  今年是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表彰之年。近日,省文明办专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同步启动2017-2018年度宿迁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表彰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自觉肩负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选表彰一批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道德风尚高地建设的丰硕成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

  二、评选安排

  1、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申报范围 

  本次将不对原有荣誉称号进行复查,均需进行重新申报。参加申报的建制村、乡镇、单位(社区)原则上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荣誉称号和复查确认保留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荣誉称号;

  (2)获得市级以上(或相当层级)文明创建荣誉称号,且被纳入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预申报名单;

  (3)因近年来机构改革而重新设立、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或其它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可直接申报参评江苏省文明单位。

  2、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申报范围 

  近年来,全市范围内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的乡镇、村(居)、单位和城市社区。

  城市街道按照文明单位序列申报;编制人数少于8人的单位原则上不能申报文明单位;2017年以来由非城关(乡)镇改制的街道,按文明乡镇序列申报。

  3、评选条件 

  按照2019年版《江苏省文明村测评体系》《江苏省文明乡镇测评体系》《江苏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江苏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规定要求申报。凡2017年1月1日以来,存在负面清单列举情形的,不得申报和推荐参评。

  4、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参评。申报省、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在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进行自测的基础上,向所在县(区)文明办,开发区、新区、园区组宣部(社会事业局)提出书面参评申请,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向市文明办提出书面参评申请。

  (2)择优推荐上报。县(区)文明办、开发区、新区、园区组宣部(社会事业局)依据相应测评体系,对申报村镇、单位(社区)进行评审,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择优上报。

  (3)征求部门意见和媒体公示。市文明办根据资格审核和抽查结果,提出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拟推荐名单和2017-2018年度宿迁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候选名单,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拟推荐对象在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

  (4)确定表彰(推荐)名单。市文明办综合公示和核查情况,提出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推荐名单和2017-2018年度宿迁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建议表彰名单。市文明委审定后向省文明办推荐参加省级评选名单并对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予以命名表彰。

  三、联系方式

  市文明办联系人:张虎、孔维元

  联系电话:0527—84368705

  邮箱:sqwmc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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