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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感动宿迁”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6-28 15:08:00      来源:宿迁文明网

  各县(区)委宣传部、县(区)文明办,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组宣部(党政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充分发挥道德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谱写中国梦宿迁篇章伟大精神力量,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七届“感动宿迁”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人物先进事迹需近两年内发生在宿迁,或先进事迹近年来在宿迁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广泛社会影响;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向上向善好青年”“文明家庭”“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已获得往届“感动宿迁”人物表彰的不在本次评选推荐之列;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未成年人。

  二、推荐和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申报阶段(2019年6月底—7月上旬)

  1.县(区)推荐: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由宣传部(组宣部、党政办)牵头负责,按照评选标准和推荐要求,发动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逐级推荐人选,各县(区)推荐候选人不少于2名,最多不超过10名。

  2.单位推荐: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各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

  3.媒体(网络)推荐:市主要新闻(网络)媒体发布活动信息,重点推荐没有明确单位归属的平凡人物或在宿外地人、在外地宿迁人,推荐候选人不超过5名。

  4.群众推荐或自荐:群众可填表推荐或自荐,表格需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员会盖章同意。

  各推荐单位按要求详细填写《第七届“感动宿迁”人物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同时报送候选人电子照片和与事迹相关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可同时提供反映候选人事迹的视频资料。推荐超过2名候选人的需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相关表格可登陆宿迁文明网(http://jssq.wenming.cn/)在通知公告栏中下载。2019年7月10日前,发送候选人事迹材料电子文档至电子邮箱:gandongsuqian@163.com;联系人:郭磊,联系电话:84368712;纸质材料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邮寄或送至组委会办公室(信封上注明“感动宿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地址:市交通运输局B楼1207房间,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同步报送电子文档。

  (二)评选投票阶段(2019年7月中旬—8月)

  推荐截止后,组委会组成初审组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申报参评人进行初审和资格审查,遴选出“感动宿迁”人物候选人。在媒体公示入围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开通投票宣传专题页面,发动广大市民参与网络票选,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复审,结合投票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表彰建议名单。

  (三)表彰宣传阶段(2019年9月)

  拟表彰建议名单由市文明委研究审定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拍摄人物专题片,筹备颁奖事务,并适时举办颁奖典礼。颁奖典礼后组织媒体集中宣传“感动宿迁”人物事迹。

  四、推荐和评选活动宣传 

  “感动宿迁”人物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格化身,是引领社会主流价值的鲜明旗帜。要坚持重在宣传学习、重在道德实践,把学习宣传贯穿推荐评选全过程,融入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推动形成昂扬向上的社会氛围和道德风尚。

  1.启动阶段要努力扩大群众知晓率。市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市级主要媒体及时报道推荐评选活动消息,各地要广泛宣传,把评选标准、推荐渠道、评选办法向广大群众说清楚、讲明白,提高群众对推荐评选活动的知晓率。

  2.推荐和投票阶段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市级主要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组织记者到基层一线采访,把模范人物发掘出来、宣扬开来。各地要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两微一端”平台,引导广大群众和网民推选心中楷模。

  3.评选后期要持续放大“感动宿迁”人物正能量。以新一届感动宿迁人物事迹为原始素材,组织创作和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广播剧、报告文学、诗词歌赋以及公益广告等,多侧面、立体式地展现“感动宿迁”人物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道德讲堂,组织开展“感动宿迁人物基层巡讲”,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感动宿迁”人物的重要意义,摆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坚持群众路线。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坚持“群众评、评群众”,引导群众为自己选树道德榜样。要把推荐的重点放在企业、学校、社区、村镇等基层单位,广泛发动城乡基层群众,引导群众踊跃推荐信得过、学得到的道德典型。

  3.突出严谨有序。要严格标准、严谨规范,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投票评选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真正把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典型推荐评选出来,确保选树的道德典型立得住、过得硬、传得开,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附件:1.第七届“感动宿迁”人物评选组委会成员名单.doc 

          2.第七届“感动宿迁”人物候选人推荐表.doc 

          3.第七届“感动宿迁”人物候选人汇总表.doc 

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        宿迁市文明办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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