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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推选宿迁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10-22 10:53:00      来源:宿迁文明网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团委,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组宣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贺信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

  二、推选名额

  全市拟推出优秀志愿者120名、优秀志愿服务组织20个、优秀志愿服务项目20个、优秀志愿服务社区10个。各地各单位推选名额为:

  1、三县两区推选名额为:优秀志愿者15名,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社区各5个。

  2、各功能区推选名额为:优秀志愿者5名,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社区各2个。

  3、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含高职院校)推选名额为:优秀志愿者60名,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各20个。

  三、推选条件

  1.优秀志愿者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

  (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3)长期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在志愿江苏平台记录时间不低于24小时。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展志愿服务活动,无任何不良记录。

  2.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1)依法成立3年以及3年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无任何不良记录,公信力强。经相关主管部门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的志愿服务团体,表现特别突出的,也可参与推荐;

  (2)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表现特别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可适当降低,最低不得少于10人);

  (3)符合省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苏文明委〔2014〕5号)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苏文明办〔2018〕5号)要求,组织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

  (4)有明确的服务领域,有成熟的志愿服务项目,经常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在志愿江苏平台记录时间不低于240小时;

  (5)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环境保护、服务乡村振兴、服务民生需求、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贡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3. 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1)持续稳定开展活动,项目实施时间1年以上(含1年),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有较大影响,在新时代文明实践、脱贫攻坚、传播文明、保护环境、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方面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我国国情及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及在全国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5)项目在志愿江苏平台常态记录。

  4.优秀志愿服务社区

  (1)坚持把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结合起来,社区环境整洁,邻里关系融洽;

 (2)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社区志愿服务氛围浓厚,在志愿江苏平台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常住人口的比例≥15%,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低于24次;

  (3)建有社区志愿服务标准化站点,配备至少1名工作人员,有需求采集、岗位设置、信息发布、团队承接的完整服务链。制定明确的志愿服务工作流程,拥有完善的志愿者招募注册和管理培训制度、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和回馈制度;

  (4)志愿服务与社区党建有机融合,辖区内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积极到社区报到,经常参加社区志愿服务;

  (5)采取社会工作者带志愿者的活动方式,组织志愿者围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环境保护、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内容,设计实施多种志愿服务项目,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6)积极协调辖区内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和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专业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到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

  入选过2015-2018年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及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个人、组织、项目、社区,不再参加此次推选活动。

  四、推荐程序

  1.择优申报(10月)。本次推选活动,由文明办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团市委共同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各推荐单位填写推荐表(附后),请于10月25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qwmbzyzc@126.com,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文明办道德建设指导处(地址:金桥商务大厦B座1209房间,联系人:李莉,电话:84368715)。

  2.审议推荐(11月)。市文明办组织召开专题评审会对各地各部门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审议,提出拟入选对象名单,并在“文明宿迁”公众号、宿迁文明网等平台进行公示。部分优秀典型同步向省文明办进行推选。

  3.典型发布(2020年3月初)。在2020年“3·5”学雷锋日向社会公布2019年宿迁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名单,并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贺信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文明办(组宣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协作联动,激发各行各业参与推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2.发动群众,择优推荐。要立足村镇、社区、企业、学校、窗口服务单位,广泛发动群众评议,着重推荐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典型,着重推荐群众认可的典型。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筛选推荐对象,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层层择优推荐,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推选对象政治过硬、事迹突出。本次推选活动结果,将作为我市推荐参加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推选活动的重要依据。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优秀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时代风采,展示优秀志愿服务社区的良好形象,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人们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

  附件:1.“优秀志愿者”推荐表.doc 

  2.“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doc 

  3.“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doc 

  4.“优秀志愿服务社区”推荐表.doc 

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

宿迁市文明办

宿迁市民政局

共青团宿迁市委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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