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首页->通知公告
宿迁市第七届“十佳小公民” 和第四届“十佳春蕾之星” 、“十佳自强之星” 评选活动开始啦~
时间:2020-04-24 17:04:00      来源:宿迁妇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部署,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少年儿童优秀典型,引导少年儿童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健康成长,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决定联合开展宿迁市第七届“十佳小公民”和第四届“十佳春蕾之星”、“十佳自强之星等三个“十佳”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范围 

  “十佳小公民”:全市小学4—6年级学生;

  “十佳春蕾之星”:全市接受过资助的在校春蕾女童;

  “十佳自强之星”:全市中小学留守儿童。

  评选条件 

  十佳小公民  

  1、品学兼优,全面发展。近三年在“五小”实践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五小”即: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在独处时做胸怀开阔、心 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的“小主人”)。

  2、得到同学、老师、家长、邻里等认可,在社会实践、学习创新、见义勇为、专业特长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对儿童少年道德发展具有榜样作用,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在当地有一定的美誉度。

  十佳春蕾之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关心国家大事,品德高尚、敬老爱幼、文明礼貌;

  2、珍惜学习机会,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关心集体,在校是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3、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乐观向上,团结助人,在家在学校是家长和老师好帮手。

  十佳自强之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生活自理,行为自律,勇敢顽强,自强自立,具有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

  3、知荣明耻,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孝敬长辈,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具有较强的感恩意识。

  4、热爱生活,积极乐观,热爱学习,好学上进,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推荐方式 

  欢迎大家积极推荐自荐,需提交推荐表、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150字以内)一式3份,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电子版),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送市妇联家儿部,同时报送电子版。下      载附件申请表请点击留言区链接

  5月中下旬,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组织力量评选出品学兼优、事迹突出的小公民、春蕾女童、留守儿童各10名,经宿迁妇女网等网站公示后,授予宿迁市第七届“十佳小公民”和第四届“十佳春蕾之星”、“十佳自强之星”称号。

  联系人:王坤

  电   话:0527-88201508

  邮   箱:413206653@qq.com


相关新闻:
宿迁市委宣传部 宿迁市文明办主办 宿迁文明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苏ICP备第03014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 10120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