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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的通知
时间:2020-04-27 11:07:00      来源:宿迁文明网

各县(区)委宣传部,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组宣部、教育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诗教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根据《关于举办第四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的通知》(苏文明办〔2020〕6号)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决定联合举办宿迁市第四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围绕“童诗寄情 梦圆小康”主题,充分运用网络形式,广泛征集评选、推广展示优秀少儿诗歌作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深入了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深刻内涵,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树立远大志向,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参赛条件 

  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分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

  三、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0月,征稿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四、活动组织 

  1. 主办单位: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2. 协办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广电总台

  五、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投稿(2020年5月—7月上旬)。在市主要媒体发布征稿启事,组织动员全市各地、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诗歌征集评选活动。各县(区)要迅速传达通知要求,组织发动各中小学校踊跃参与,推报作品数量不低于任务要求(详见附件2)。各校要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创作,组织语文老师精心辅导学生,将诗歌创作纳入作文课程,确保推荐作品质量优、水平高。各校要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投稿,上报作品前要对作品是否为原创进行审查,并签订原创作品承诺书加盖公章,以图片格式或PDF格式与作品及汇总表一同上报(详见附件3、4)。7月10日前,各地各校要完成作品投稿工作,以地区为单位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扎口汇总上报,市直学校直接发送到投稿邮箱。

  2.市级评选推荐(2020年7月中下旬)。成立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邀请知名作家、诗人、高级语文教师,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组织作品评审,并评出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市级获奖作品评出后组织推荐优秀作品报省参评。

  3.获奖作品宣传推广(2020年8月—10月)。依据省、市评选结果,组织市主要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将省编获奖作品集赠送给本市图书馆和中小学校,组织中小学校和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阵地,开展获奖作品诵读、音视频网络展播、名家座谈、诗歌讲座、优秀童诗作品进校园巡演等活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举办“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活动是我市持续开展“童”字系列美育品牌活动的具体举措,对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要高度重视,牵头做好组织发动、协调推进等工作。

  2.精心组织。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要联合团委、妇联、文联等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动员广大中小学生踊跃参与。各地要在校级初评、县(区)评选的基础上向市级推报优秀作品。

  3.加大宣传。各地要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充分运用媒体媒介特别是“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评选期间,市文明办将在宿迁文明网和“文明宿迁”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专题,展示各地各校开展活动的情况,图文信息请发送至sqwmb2008@163.com

  附件:关于举办宿迁市第四届“童心里的诗篇”少儿诗会的通知.doc

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   

宿迁市文明办               宿迁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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