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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宿迁好人”选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2-20 14:27:00      来源:宿迁文明网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组宣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宿迁好人”选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宿迁市委宣传部   宿迁市文明办

2021年2月 日

  关于加强“宿迁好人”选树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推进,一批先进性强、群众认可度高、具有示范效应的好人典型不断涌现,为全市道德风尚高地建设贡献了榜样力量。为进一步推进“宿迁好人”选树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把更多先进典型挖掘好、培育好、宣传好、礼遇好,引导人们尊崇好人、学习好人、争当好人,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持续开展“宿迁好人”选树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规范发现推选 

  1.推选范围

  推选活动面向全市、贯穿全年。凡符合推选标准的本市市民群众、长期在宿生活的外来人士、宿迁籍在外人士或群体均可参与推选。

  2.推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引领社会文明风尚、推动社会风气好转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4)事迹质朴感人,反映时代精神,展示时代风貌,具有较强的推广意义。

  3.推选标准

  (1)助人为乐好人:主动给他人无偿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和社会赞誉;

  (2)见义勇为好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4)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孝老爱亲好人:注重家训、家风和家教,孝敬老人,关爱子女,关心亲属,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已被表彰为往届“感动宿迁”人物、江苏好人、中国好人、全国及江苏省道德模范的,不再纳入推荐人选。

  4.推选方式

  (1)属地推选:各地文明办落实属地责任,常态开展身边好人选树活动,并按照优中选优原则,于每月3日前向市文明办推报“宿迁好人”候选人,其中各县(区)每家不少于3人、市各功能区每家不少于1人;

  (2)单位推选: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和本单位实际,原则上每年要开展一次身边“好职工”“好员工”“好医生”“好护士”“好教师”“好警察”“好青年”等选树活动,并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每月向市文明办推报“宿迁好人”线索;

  (3)媒体推选:宿迁日报社、市广电总台按月梳理新闻报道中涌现的好人典型,及时择优向市文明办提供“宿迁好人”线索;

  (4)群众推选:鼓励广大市民群众及时上报身边的“宿迁好人”线索。

  5.推选途径

  (1)微信公众号推选:关注“文明宿迁”微信公众号,通过“推荐好人”栏目推选;

  (2)网站推选:登陆“宿迁文明网”,点击“推荐好人”栏目推选;

  (3)邮箱推选:发送指定邮箱sqwmbzyzc@126.com推选;

  (4)热线推选:拨打推报热线0527-84368715推选。

  二、深化学习宣传 

  1.定期组织发布。市文明办牵头,每季度对“宿迁好人”候选人进行梳理汇总、组织评定,确定当季“宿迁好人”,并对外发布。“宿迁好人”入选者作为“江苏好人”“中国好人”及市级以上道德模范候选人优先推荐。

  2.做好媒体宣传。宿迁日报社、市广电总台在报、台、网、端同步开设“榜样发布厅”专题专栏,对当选的“宿迁好人”等各类好人典型持续开展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好人、争当典型的良好氛围。要积极配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好人线索的事迹挖掘、宣传策划,并积极向上级媒体特别是中央级媒体上稿,持续放大宣传声势。

  3.加强社会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利用善行义举榜、乡风文化墙、公共宣传栏等各类载体,常态开展“宿迁好人”等各类道德典型的宣传展示,让人们学有榜样。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要因地制宜建设好人园、好人堂、好人巷、好人角等展示阵地,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好人典型,增强宣传效果。

  4.开展学习交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用好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各类阵地,组织开展身边好人现场交流、好人故事巡讲巡演等活动,让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感染,不断传递“好人精神”。制作推出短视频、微电影等产品,运用微博、微信、抖音、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好人故事家喻户晓。

  三、加强礼遇服务 

  1.组织评选表彰。市文明办牵头,每年对年度当选的“宿迁好人”等各类先进典型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当年“感动宿迁”人物名单,并集中开展表彰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不断掀起活动热潮、持续彰显榜样力量。

  2.开展礼遇回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镇村基层,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原则,制定对身边好人的礼遇办法,对身边好人进行公开褒扬的同时,在评优评先、享受公共服务、参加政务活动等方面给予优待,并将身边好人纳入各级节日慰问,形成好人好报、德者受尊的鲜明价值导向。

  3.纳入慈善救助。各级文明办牵头,会同民政部门、慈善总会,按照《关于印发〈“善报好人”慈善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文明办〔2019〕9 号)文件精神,将部分家庭较为贫困的“宿迁好人”纳入慈善救助范畴,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贫困身边好人家庭送去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4.加强服务引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所推荐的“宿迁好人”积极开展服务引导,通过正面教育、提醒谈话等方式,引导“宿迁好人”更好发挥榜样作用、展现道德力量、引领文明风尚,对发生榜样意识不强等行为的,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

  四、强化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宿迁好人”选树工作是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行动,也是深化市委关于建设文明诚信高地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更是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选树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对所推荐的“宿迁好人”落实属地管理引导责任,确保“宿迁好人”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

  2.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合作,在全市建立起县区、部门、单位、媒体齐抓共管、全体市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建立互通有无、信息共享、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发现推选、学习宣传、礼遇褒奖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合力,提升“宿迁好人”选树工作质效。

  3.纳入工作考评。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宿迁好人”推选工作纳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创建标准,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建设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月度提醒、季度通报、年度考核,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整体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动、一体考核。 

  附件:“宿迁好人”推荐表.docx 

  “宿迁好人”推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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